▲KPMG表示,囤房稅2.0一旦上路,租屋市場將面臨挑戰。(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全台持有4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部分將被課徵2%至4.8%的囤房稅,條例修正後最快2024年7月上路,會計專業諮詢服務機構今(10)日直言,租屋市場將面臨挑戰,一旦「囤房稅2.0」實施,出租方恐將此租稅成本轉嫁予承租方。
此次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改採全國總歸戶並提高稅率,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洪銘鴻觀察,以現行財政部財稅資料庫的能力,房屋稅要改採「全國歸戶」並不是太大的問題,但因房屋稅為地方稅,有關非自住住家用最高稅率將由各縣市自行訂定後落實,且未來各縣市間相關稽徵系統之統合,他認為更會是落實居住正義的關鍵。
自從房地合一實價課稅1.0與2.0實施後,個人或法人房屋處分利得稅負均已大幅提升,目前修正的囤房稅2.0則讓持有多戶房屋的高資產持有者的房屋持有成本大幅增加。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陳信賢提醒,過去高資產擁有者可能會考慮由公司法人購置房屋易於未來傳承調整,而自平均地權條例實施並限制法人購置住宅後,未來雖不易再由法人持有房屋,惟目前已由法人持有多戶房屋之法人而言,囤房稅2.0勢將增加其持有成本。
洪銘鴻會計師提醒,在有土斯有財的傳統觀念下,購置不動產供家人自住或作為財富傳承估計仍是常見的傳承樣態,而購置不動產除涉及購屋目的為自住或投資、預計持有時間、資金來源為境內或境外或未來處分方式外,未來的傳承對象與方式亦須於購置時一併思考,方能面對未來環境變化或稅制變革。
最後,房屋稅並非不能轉嫁予承租方,可預期未來囤房稅2.0一旦實施後,出租方恐將此租稅成本轉嫁予承租方,租屋市場恐將因此面臨挑戰,最後卻由原已無購屋資本的承租方實質承受囤房稅2.0租稅負擔,此點可能亦需一併考慮其後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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