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薪資。(圖/勞動部)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中秋節3天連假到來,根據勞基法規定,中秋節當日(9/29)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勞動部強調,國定假日當天若遇勞雇雙方原約定的例假日或休息日,應予補假,補假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補假當天性質即為國定假日,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
若事業單位為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的出勤模式,以月薪3萬6000元,推算平日出勤8小時,每小時工資150元,可參考以下薪資計算方式。
【9/29(五)國定假日】
勞工同意出勤,8小時以內者,雇主除了原本的工資之外,再加給1倍工資,也就是150元x8小時=1200元。
要注意的是,只要勞工這天有出勤,即使只出勤1小時,雇主也要加給1天的加班費;另超過8小時部分,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給付加班費。
【9/30(六)休息日】
雇主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工作,應依勞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給付加班費,也就是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10/1(日)例假日】
非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請勞工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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