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順輪已成功拖離,污染危機解決,但船東避不見面,求償困難。(圖/航港局提供)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上周二(19日)航港局順利拖救喀麥隆籍貨輪「海順」,但船東避不見面,估計又是我國要吃下救難費用,航港局前副局長許國慶在臉書上直指船東擺爛,因為老船不值得救,主張我國應該立海洋政策,杜絕次次標準船航經我國管轄海域;交通部前航政司司長吳榮貴則認為,台灣的海難防救問題出在緊急應變的組織未統合在一個海上消防隊,應該要統合為一。
本月17日「海順」因主機故障、船舶失去動力,在澎湖後寮附近岸際擱淺,交通部航港局緊急成立應變小組,並且召開2次應變會議,但船東避不見面,該局為確保海域環境,依據商港法緊急介入處置,經委由專業拖救團隊至現場處置,於19日下午15時45分趁大潮拖離現場,解除澎湖海域污染危機!
許國慶在臉書寫道:「您看,船東擺爛了---因為老船不值得救了!大家要感謝航港局老是來擦屁股。不知管海洋的那個大單位有沒有政策表現來預防勝於治療,決心將海洋汙染決戰於境外(建造大型全天候救難艦,人救了後,驅離漂流船,要沉船也是在深海處。立海洋政策杜絕次次標準船,航經我管轄海域。」
吳榮貴昨在臉書留言:「台灣的海難防救問題出在緊急應變的組織未統合在一個海上消防隊,負責緊急應變的單位只救人不救船。」
「老問題:沒學乖,我們的海難救護組織與任務未統合,仍然是由交通部、環境部與海巡署等三個主管機關透過‘’任務編組‘’來分工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以致船難的緊急應變由國家搜救中心(執行單位海委會的海巡署)只救人而不救船(指防制止污染),而救船的任務與責任就由主管海難與打撈,但卻未建制緊急救船組織的交通部(執行單位航港局)去扛,導致怨聲載道的海洋污染再由環境部去撈。三防制污染)的組織。如何整合?以公部門處理一個船難的緊急應變任務來看,早該檢討統合在一個機關來執行了。」
「最適當的執行機關就是現在的海委會所屬海巡署,在其內部建置執行緊急救人與救船的組織,這類似陸上消防局的組織,也是比照照美加海岸防衛隊的組織編制。簡單的說,海巡署要擴增緊急防止船難污染的執行編制,既能救人也能救船。」
吳榮貴指出,長榮海運前首席副總裁林省三在他的回憶錄「林省三的海運人生-笑看波濤」談到,1960年他在省交通處工作時,曾經參訪日本港灣廳,對日本的離島航運管理制度,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日本海上保安廳的「事權統一」,不論海上警備、緝捕走私、海難救助、燈塔補給或保護商漁船等相關業務,都由同一單位統一指揮處,故其工作效率極高。反觀台灣的海上事務,管理事權分散,像是基隆港邊長期停泊一艘屬於財政部的船隻,只負責燈塔補給,不事其他海上事務,他覺得浪費資源,相當可惜。
林省三覺得台灣就該要成立類似日本海上保安廳市海岸防衛隊,當時曾轉寫報告上陳,後來海巡署成立,救難工作卻還是未做統合,交通部也曾建議海難救助一元化,由海巡署統籌辦理,但未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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