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9/1016:23:09
發言人 賴嘉鴻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491222*225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北市鶯歌區鳳鳴段
2.15 地號土地授權董事長與自然人簽訂共同興建
協議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02/09/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9/10
2.公司名稱: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2/6/10簽約購置新北市鶯歌區鳳鳴段2.15地號土地,面積
1289.9坪,交易金額新台幣644,951,582元。每坪單價約計新台幣50萬元。
(2).因自然人係新北市鶯歌區鳳鳴段2地號(持分20%)土地預定所有人,
面積322.64坪,為個案規劃考量擬與自然人簽訂合建協議。
(3).後續執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此合建案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102/6/4通過授權董事長於新台幣7億元以內購置土地做為
營建開發用途。本案土地購置係屬此額度範圍內作業。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原則,合作對象為自然人姓名不揭露。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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