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防堵基金經理人「跟單」歪風,金管會今(20)日公布新增13項措施,將在1年內分3階段強化監理,包括拉高法令位階、修投信投顧法、科技執法,若再有違反內控情況,最高可處以1500萬元罰鍰,而且如果有投資人權益受損,可向經理人及投信公司提告求償。
證期局統計,截至2023年底止,國內有38家投信(含外商),其中有544名基金經理人、228名全委經理人,這些人都將適用新頒布的修正規範。
金管會強調,這些規範可分為7大防範措施與6項精進措施,未來會分短、中、長期3階段推行。
新增7項防範措施,包括:
一、訂定投信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以完備業者內部控制制度。
二、提高公司罰鍰金額:提高公司罰鍰金額:研議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投信投顧事業未建立及未落實執行內控,納入處以罰鍰之範圍,並提高相關罰鍰上限,最高可處1500萬元罰鍰。
三、提高監理強調:研議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將投信投顧事業未建立及未落實投信投顧公會所訂投信人員交易買賣控管及資通訊設備管理的自律規範,提升至法令位階,明訂於主管機關的規定或相關令釋,並修正規定提升內部稽核主管職位,以強化投信事業稽核功能,有效發揮自律機制。
四、增訂基金經理人行為遵循指引,彙整基金經理人禁止或限制的行為規範,並納入自律規範。
五、強化運用科技管理資訊及通訊設備。
六、借重周邊單位協助查核投信事業內控內稽機制完備及落實情形。
七、持續優化檢查機制查核不法,與證券周邊單位研商建立大數據監理平台,以提升監理效能。
在6項精進措施部分,則包括一、強化與檢調單位合作,防範不法交易行為。二、推動投信事業導入責任地圖制度,精進高階經理人問責制度。三、認識及關懷員工(Know Your Employee),定期及不定期瞭解員工工作、家庭及財務狀況,對於有異常狀況之員工及時給予適當之關懷與協助。
四、深植道德操守意識,請投信投顧公會轉知業者定期舉辦利益衝突交易的宣導或教育訓練。五、建置合理薪酬及獎懲制度。六、建置專區宣導行為管理案例,定期彙整投信投顧人員常見缺失態樣、受金管會及司法機關處分情形,並蒐集最佳實務作法的相關案例,置於公會網站專區供從業人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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