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9/1817:10:49
發言人 洪傳獻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0011
主旨 : 公告子公司永九能源株式會社資金貸與永旺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貸與金額超限之改善狀況。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9/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9/18
2.公司名稱:永九能源株式會社。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配合永旺公司之營運需要,永九公司於102/7/1董事會通過辦理資金貸與
永旺公司日幣20,000仟元,然因永九公司7月份有部份交易支出,致使淨值
略減,而導致資金貸與超出限額之情事。
6.因應措施:永旺公司於102/8/29已償還日幣10,000仟元,故截至目前,永九
公司對永旺公司資金貸與金額已降低,故上述超限情形已改善完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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