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近期提了離職。(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如果突然離職,會不會讓同事不開心?就有網友發文表示,她最近提了離職,但因為公司下個月會很忙,所以就擔心其他同事得知後,會不會開心?貼文曝光後,引發討論,其中不少人都認為不用想太多。
女網友在Dcard上,以「離職了,同事會不高興嗎」為標題發文,提到她最近向主管提離職,不過因為公司下個月要辦一個大活動,會特別忙,所以等於要趕快找新人交接。
原PO透露,她的同事其實都不錯,所以她很擔心如果大家知道她要離職了,會不會不高興?像是不滿她太突然離職、要找人、要交接、要重新教人、選的時機不好等,是她想太多嗎?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你想得太多了,同事也只是同事,離職後不會有關係的人,為什麼要擔心他們怎麼看你」、「同事不高興幹嘛,你沒有那麼重要,世界不是繞著妳旋轉」、「他們不高興?干我屁事?自己的心情自己調適啊」、「擔心什麼?同事上班演演戲而已」。
此外,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超過3年者,勞工滿3年即可終止契約,但應在30天前預告雇主。如果是不定期契約,勞工若欲終止契約,工作3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者,要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未滿3年者,要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要在30天前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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