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族示意照,非當事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有民眾擁有兩輛車,故意繳牌照稅低的車種後私換車牌上路,結被AI執法抓到,調換車牌的兩輛車都處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加上牌照稅漏稅款,車主連補帶罰慘噴4萬7930元。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每輛車領取的號牌是屬於該車專用,不可以拆下給其他車使用,也不能掛其他車號牌行駛,一旦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不論是移用號牌的車輛或是被移用號牌的車輛,都會被處以各該車輛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
稅務局舉例說明,林先生擁有轎車及休旅車各1輛,每年的應納稅額分別為7120元及11230元。今年8月間林先生將轎車號牌懸掛於休旅車,因交通違規被查獲,所以轎車及休旅車被處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共 36,700元(轎車7,120元×2+休旅車11,230元×2)。
「罰鍰繳完,原本沒有繳的牌照稅還是要繳的。」稅務人員另外指出,未繳牌照稅被罰,稅務局還會加開「本稅」的應納稅單,林先生還是沒付11230元的牌照稅,因此連補稅加罰鍰,總共要付4萬7930元(36700+11230)。
稅務局補充說明,車子牌照會被註銷,要重新再跑一次領牌流程,相當麻煩。
另外,為提升違章車輛追查效率,導入科技執法,利用固定式車牌自動辨識系統、路邊停車格、智慧停車柱及警察機關查獲通報等多元方式勾稽查核,不想荷包大失血,切勿移用號牌。稅務局提醒民眾車輛報廢環保回收後,記得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繳回號牌,不要將廢棄車輛號牌懸掛於他車使用,以免查獲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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