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調漲電價,產業用戶平均調漲12.5%。(圖/記者劉亮亨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經濟部今(30)日下午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未來半年電價調漲幅度,確認產業用戶平均調漲12.5%,每度會從3.81元提升為4.29元;產值衰退用戶調漲幅度減半或凍漲,民生用戶則全數凍漲,新電價於10/16起實施,預計可挹注台電今年營收150億元、並對今年CPI間接影響0.03個百分點。
經濟部說明,因台電目前電價仍未足額反映成本,審議會綜合考量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決議本次住宅、小商店(約1452萬戶,占95.2%)累進電價各級距不調整,未調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民生內需產業,食品產業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凍漲;農漁、學校(幼兒園至大學)及社福團體漲幅部分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支應。
經濟部指出,另為合理反映成本並兼顧產業競爭力,審議會決議,工業用電方面,用電量高的大型產業最多調漲14%,但產業用電衰退、產值銷售額有衰退的,有些減半調幅為7%、有些則是凍漲,算下來平均產業用電調幅為12.5%,每度會從3.81元提升為4.29元。
經濟部解釋,產業電價調幅可再分類考量,務實反映產業復甦情形,前述建議在審議會充分討論後,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產業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凍漲,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銷售額衰退未達15%者,及用電衰退未達5%且產值、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減半調幅為7%,以緩和電價調整對產業影響。
經濟部表示,目前台電每賣1度電就虧損0.4元,須逐步透過電價合理反映,以使台電持續開發建設及穩定供電。在合理反映成本前提下,這次調價有2大原則,ㄧ為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二為兼顧產業競爭力,審議會在充分討論下,決議民生用電不調整。
經濟部也說,依照審議會共識決,調整後電價將從夏月電價結束後、也就是10月16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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