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勞委會1日公布事業單位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無薪休假)累計資料,截至101年2月29日止,通報實施單位共75家,通報人數7446人,實際實施人數7391人,比上一期增加2家,通報人數及實際實施人數都增加了487人。
勞委會表示,本期彙整各縣市回報資料,前期73家通報事業單位中,已有7家停止實施無薪假,恢復正常工作;而本期無薪假實施家數及人數均微幅增加,勞委會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處理。
另外,勞委會連繫已通報廠商,協助勞工免費參訓提升技能,並依參訓時數發訓練津貼,截至2月29日止,計有15家勞工參加各職訓中心規劃辦理的訓練課程,或事業單位自行辦理的內部課程,共1378人參訓。勞委會也呼籲,事業單位或勞工可主動與勞委會各職訓中心聯繫參加計畫以度過困境。
勞委會強調,「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果確實因為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並參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
如果事業單位有違法情事,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打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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