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22日表示,為培訓事業單位勞資雙方集體協商的知能,及增進勞資爭議調解人爭議處理能力,並加強雙方法制及經驗上之交流,我國與美國在台協會簽訂協議,每年與聯邦調解及調停署共同合作,本年度活動11/4~7日由美方指定資深官員代表來台教授集體協商及勞資爭議處理技巧培訓活動。
勞委會指出,本年度培訓活動將在北投龍邦僑園會館舉辦,屆時將請事業單位與工會代表30名暨調解人30名,共計60名出席參訓。
另因我國新勞動三法自100年5月1日施行至今,有關公部門教師在勞動三權行使上,尚有諸多疑慮,且亦有數件爭議案件已提至本會不當勞動行為委員審理,為能與美方進行交流,也將於11月8日舉辦國際會議廳辦理「台美教師勞動三權運作與實務專題論壇」邀請美國FMCS分享國外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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