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遭扣押的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請領人,以往必須以支票領取年金給付,現在得檢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開具的證明文件,到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勞動部指出,目前為止勞保、國保年金專戶開戶成效分別達77%、65 %。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帳戶遭扣押的勞保年金及國民年金請領人,以往必須以支票領取年金給付,現在得檢具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開具的證明文件,到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年金給付之用;專戶內的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勞動部指出,勞保、國保年金專戶開戶成效分別達77%、65 %。
為主動協助原以支票領取年金支票之9千餘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已於103年2月底寄發支票時一併寄送證明函,通知辦理開立年金專戶事宜。截至103年3月底止,已完成開立勞保年金專戶者有3千9百餘人,開戶成效達77%。
完成開立國民年金專戶者有3千1百餘人,開戶成效達65 %。另外103年2月起至3月底止之勞、國保年金新申請案件中,有262人開立勞保年金專戶,有187人開立國民年金專戶。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建議,原領取年金支票尚未開立年金專戶的人,可儘速至約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戶,讓個人的經濟安全更有保障,並免除在家等候掛號信及奔波兌領支票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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