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將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列為103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項目。(圖/記者江羚瑜攝)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租稅公平正義及符合量能課稅,財政部已將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查核列為103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項目,預計5月報稅結束後,隨即針對包租公、包租婆清查租賃所得。
綜合所得稅年度申報將在下週二(6/3)截止,若未誠實申報租金所得者,恐收到國稅局稅單。財政部表示,今年不動產查稅重點鎖定豪宅、黃金店面、出租屋、預售屋及尚未正式交易的預售屋預約單(紅單),以及2年內頻繁買賣不動產等五大類房產交易行為,積極查稅。
此外,頻繁買賣土地的人,也是稅捐機關的查稅重點,購入土地在5年內移轉或轉做他用,跟申請退稅的換屋族一樣,會被追「房地逃漏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過去5年,執行「房地逃漏稅」查稅作業,總計為國庫帶入超過2000億元的漏報稅收,僅100年以及102年不到500億元,其餘年補稅金額加上罰鍰都在500億元以上。
財政部表示,個人出售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額的計算,依規定,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若雙北市不動產總值8000萬元以上、雙北市房地總成交金額5000萬元以上者,且稽徵機關僅查得或納稅義務人僅提供交易時的實際成交金額,而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應以查得的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5%計算其出售房屋的所得額。
財政部說明,現行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例計算其所得額,由於各地區的比例不同,以102年度新北市板橋區為例,如查無原始取得成本,且房地總成交金額未達8000萬元者按房屋評定現值的33%計算其財產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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