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陳雄文今(15)早表示,華隆關廠勞工每人將可領回40萬,若配合好就可過好年,但反之也可能變成「昨日黃花」。(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華隆關廠勞資爭議出現解決契機,原本一人退休金等遭積欠70萬元,但在銀行團點頭捐贈20%約4億元予勞動部後,華隆關廠勞工一人可領回55%~60%,約40萬元。但華隆自救會也突然在記者會中抗議,自救會要領回100%,但陳雄文說,對其他700位勞工並不公平,若能協調配合好就可過好年。
華隆公司在民國71年政府主導國華尼龍、鑫新化纖、聯合耐龍、寶城及華隆等化纖廠合併存續之公司,翁大銘家族於合併後入主該公司掌握經營權,員工人數最多時,高達7,000餘人。
但在民國79年翁家兄弟因股票及購地事件發生「華隆案」,引發債信危機,續因資金週轉問題及董事長逃匿海外多重因素下,衍生經營危機,90年開始各廠陸續遭債權人聲拍,步入關廠,迄今尚積欠1058人退休金及資遣費總計約7.8億元金額。
陳雄文指出,已在10月8日會同財政部次長吳當傑、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邀請兆豐銀行、全球人壽等華隆大園廠分配案有關的18家債權金融機構研商,只要勞工撤告就可捐贈20%予勞動部。
考量本次債權受償總金額加上員工債權約略30億,與實際分配受償總金額24億相較,每家受償金融機構應提供約20%與勞工,因此「以捐贈不超過得受償金額之20%,總額大約為新臺幣4億元給勞動部,作為妥處華隆離退休工爭議案財源」之結論。
而在記者會中,華隆自救會也突然到場抗議表示要「求償100%」,但陳雄文強調,應一律分發給當初一毛都尚未領到退休金、資遣費的1058名華隆關廠勞工,不能僅給華隆自救會的336人,對其他700多人並不公平。
同時,陳雄文也進一步說,先前異議之訴可達2年,但若不撤告,拖太長該方案也可能會無效,希望「三方配合好的話,今年就可以過個好年」。由於銀行團可在最後一季董事會討論,在18家銀行董事會同意後,期望年底以前4億元可進入勞動部專戶,就可讓勞工有更好的一個春節,否則跟銀行談成的協議恐變成「昨日黃花」。
此外,陳雄文也說,華隆頭份二廠資產處分時,也會循大園廠之模式處理,以維護勞工權益,在場地租到明年結束後,就可以進入法拍的程序,以「分階段處理」,希望大家可以理性思考。
至於未來相關關廠勞工,陳雄文強調,希望這個案例能促使行政院盡速通過勞基法28條修法的動力,但若是無法盡如人意,「因為勞動部已經開了這個例,不做則已,既然做了,未來類似案例都會用同樣的方式來處理,勞動部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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