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陳雄文與經濟部次長沈榮津皆同意,未來企業利潤分享計畫,應讓勞工參與共同協商。(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加薪四法」將修法,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指出,目前事業單位達63萬家,但主要實施企業利潤分享計畫的部分,僅有上市上櫃的1700家。勞動部長陳雄文也表示,在未來真的實施後,900多萬的勞工,將有三分之一,也就是約有300萬的勞工可以受惠。
企業利潤分配勞工相關修法,初步僅著重上市上櫃公司,主要因為在「執行上」會出現最大的問題,由於1700家都是上市上櫃財報較為透明,開始執行較明確、容易。
但可以真正受到嘉惠的勞工人數有多少?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當然從上市上櫃來看執行較容易,但最重要的是其他更多中小規模的廣大勞工,要如何來受到保障。她認為,按照公司法,即使是小公司也應要有清楚的財報與會計準則,因此不認為會有執行上的困難。
對此,經濟部次長沈榮津表示,若規範太嚴,會傷害到企業經營的自主性,重點在於「獲利兩字如何定義」,企業或要閃躲「棒子」就會做小動作,例如擴建設備等,來降低獲利數字,就會影響產業發展。同時,其也牽涉到企業規模與資本、勞工密集度,生產要素投入的不同,因此棒子與胡蘿蔔要如何拿捏還要多評估。
陳雄文指出,利潤分享計畫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勞工,900萬的勞工此次大約有300萬的勞工可以受惠。「未來財務計畫、利潤分享計畫,透過勞資協商,讓勞工參與共同瞭解」,陳雄文表示勞動部支持,經濟部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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