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人壽上半年資本適足率(RBC)未達法定規定200%、董座自行加薪36.6%,遭金管會裁罰,董事長栗志中依法減薪30%,時間長達1年3個月。(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金管會裁罰朝陽人壽副總級以上主管今年初調薪作業程序疏失,以及風險資本適足率(RBC)2015年上半年未達法定規定一事,朝陽人壽表示,公司欣然接受懲處,為達RBC符合法規,會做必要的財務增資改善計畫,有信心可以自救成功。
朝陽人壽副總林昌雄表示,針對增資改善計畫,目前董事會已通過土地作價15.5元,以及現金增資5億元,其中董事長也全力支持增資近2億元;此外,關於董事長與副總級主管調薪未提報董事會,遭到金管會懲處,朝陽人壽表示,是因權責單位作業未依規定完成提報程序所導致。
朝陽人壽指出,去年獲利4.37億,體恤員工辛勞加上響應政府企業加薪政策,年初通過全體員工調薪案,針對作業程序疵瑕,內部已檢討改善並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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