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候選人宋楚瑜2日指出銀行公會阻擋第三方支付十幾年,對此,金管會發稿澄清。(圖/三立電視提供)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候選人宋楚瑜於2日辯論會場提出「銀行公會阻擋第三方支付十幾年,讓本來領先大陸的電子商務遠遠落後於大陸之後」;對此,金管會表示,在第三方支付專法制定之前,經濟部登記「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業者已逾千餘家,國內業者早已從事第三方支付服務多年,並無落後國外十幾年的情形。
金管會指出,第三方支付服務是基於實質商品及勞務交易,辦理交易款項代收轉付的行為,屬於「代理收付款項」服務,並非銀行專屬業務,銀行及非銀行業都可以辦理。
▼金管會。(圖/資料照)
而2014年4月行政院指示由金管會擔任第三方支付服務專法主管機關後,經分別邀集相關政府機關、銀行公會、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等,召開4次研商會議,完成「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架構及內容的擬訂,2014年5月陳報行政院後、9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2015年1月三讀通過,2015年2月4日公布。
配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2015年5月3日施行,金管會邀集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發展協會及第三方支付業者等,於3個月內完成15項授權法規命令5之訂定目前已有3家業者取得許可,2家業者進行審核中。金管會強調,在第三方支付專法制定之前,於經濟部登記「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業者已逾千餘家,國內業者早已從事第三方支付服務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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