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審查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主委詹婷怡表示,網路世界等於實體世界。(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網路上可別亂罵人,小心被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8日)審查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主委詹婷怡表示,這項草案是採取促進民間自律和公私協力作為治理手段,強化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的平等關係,也就是說,這項草案是把規範實體世界的法律延伸到網路世界,網路世界的行為和言論都要受法律約束。
NCC主委詹婷怡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的基本精神,是在網路基礎上,「維持數位基礎網路合理使用」、「建立安心可信賴的數位網路環境」;在服務面上,則以「保障數位消費者權益」和要求「服務提供者負責與自律」,達成「確保數位通訊傳播流通」、「維護通訊傳播服務普及與近用」和「促進數位經濟發展」的政策目標。
詹婷怡表示,在這項草案中,規範建議政府透過建立公眾諮詢和參與機制,落實開放政府的理念,建構網際網路的基本規範,包括個人資訊隱私、通訊秘密、智慧財產保護、個人資料安全和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法規。在「網際網路治理」精神的架構下,強化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的平等關係,確保服務資訊能充分揭露,消費者權力能有所救濟。整體來說,這項草案是民法、刑法等法律的特別法,也就是把規範實體世界的法律延伸到網路世界,網路世界的行為和言論都要接受法律約束。
詹婷怡表示,這項草案是採取促進民間自律和公私協力作為治理手段,確保數位通訊傳播服務的普及和近用,而草案通過後,將召開公聽會聆聽社會各界的聲音,預計明年三月送交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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