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詹婷怡鼓勵購物和新聞頻道到中華電信MOD上架。(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19日)針對頻道代理商和新進系統台業者的頻道上架費爭議進行調處,但是雙方沒達成共識,續行調處。不過NCC主委詹婷怡在年終擴大記者會表示,為導正市場秩序,已經公告「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台之範圍」,也就是頻道商對所有公眾收視平台不得有差別對待,更鼓勵中華電信可以先從購物頻道和新聞頻道,「邀請」頻道商到MOD上架。
NCC19日首度針對頻道代理商和新進系統台業者的頻道上架費爭議進行調處,但是雙方沒達成共識,續行調處。NCC表示,雖然還要繼續調處,但是在調處期間,不得發生傷害民眾收視權益的情形。
熟知媒體市場的人都知道,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有一個「潛規則」,就是只要在有線電視系統上架的頻道業者,就不可以到中華電信「MOD」上架,而這個規則NCC雖然都知道,但是卻沒有人願意大刀闊斧進行改革,不過總算等到主委詹婷怡上任後,打破了這個「潛規則」。
主委詹婷怡18日表示,NCC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7條和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5條,已經公告「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台之範圍」,規定頻道商必須對所有公眾收視平台不得有差別待遇,而有線電視系統台也不可以用不正當的方法、對頻道商施壓,或阻止頻道商上架到其它公眾收視平台。
詹婷怡並鼓勵中華電信,可以先從購物和新聞頻道,「邀請」頻道商到MOD上架。
NCC表示,「供公眾收視聽之播送平台之範圍」公告後,若有頻道節目供應事業和頻道代理商給予頻道授權差別待遇,和系統經營者以不正當方法促使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有不當行為,只要拿出證據,就會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或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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