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1317:22:21
發言人 周佳樺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163089
主旨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符合條款第22款
事實發生日101/08/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晉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曾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868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178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25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3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78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替晉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之銀行融資額度做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869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113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視銀行融資合約到期終止(不續約)而定。
(2)日期:
視銀行融資合約到期終止(不續約)而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6789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160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38.7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7.5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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