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8/2909:06:05
發言人 張全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160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基準日
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1/08/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8/28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8
2.發行股數:普通股1,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2元溢價發行。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8,000,00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4.813%,計222,195股由
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之85.187%計1,277,805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
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每仟股認購5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10.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認股基準日: 民國101年9月5日。
13.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9月1日至民國101年9月5日。
14.股款繳款期間:民國101年9月12日至民國101年9月26日。
15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民國101年8月28日。
16.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開元分行暨全省各地分行。
17.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成大分行。
18.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信託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101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6樓)辦理過戶手續。
(2)本次現金增資業經101年8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980號函
核准通過
(3)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
予以修正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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