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公布反壟斷法,部分媒體觸犯相關規定?(圖/資料照)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布「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明確的媒體整合管制紅線,確立「媒金分離」,以及把「網際網路」影響力納入審查媒體併購案的考量。不過此法因溯及既往,等同「黨政軍」條款,若立法通過,外界點名,可能受影響的媒體包括金融企業和負責人投資的台固和凱擘,以及擁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頻道和全國性日報的旺中集團。
為確立跨媒體整合的審查標準,NCC5日公布「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包括「禁止無線電視事業間相互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的衛星廣電事業不得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線廣電事業不得整合」、「新聞、財經頻道總數不得超過五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訂戶數達總訂戶數20%以上不得跨媒體整合」和「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
草案中也納入「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之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大型媒體的人事、財務或業務。
NCC表示,只要立法通過,將回溯到NCC成立後所有的媒體併購案,若觸犯到管制紅線的媒體,NCC將給予三年期限進行改善。
對於外界點名有金融企業和負責人投資的台固和凱擘,以及旺中集團可能有違法之虞,NCC表示,由於旺中集團只有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頻道和全國性日報,因此並沒有違反「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的規定。至於台固和凱擘,還要細看投資和組織架構後才能判定。
至於此法將「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NCC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的考量。NCC坦承,「網際網路影響力」要量化確實有難度,目前NCC僅對草案規範原則進行討論,尚未進行逐條審查,委員會決議先將草案公告60天,並召開說明會,期盼產、官、學、研各界提出意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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