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 MOD 套餐。(圖/翻攝自官網)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電信MOD豪華套餐組爭議,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聽取中華電信的報告後,認定沒有違反「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頻道遭下架的台灣互動電視公司發表聲明指出,這次豪華套餐斷訊事件絕非一般的商業分潤糾紛,而是針對性的打壓特定頻道營運商,好讓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可以全面控制MOD所有的頻道營運商。
台灣互動電視公司發表聲明指出,有關近日的MOD豪華套餐組爭議,台灣互動電視和其他被迫下架的頻道營運商都深以為憾。針對中華電信的一些不實說法可能造成誤導,提出以下說明:
一、 中華電信說:「MOD的錢多被頻道商賺走了,導致中華電信MOD大虧損。」但是事實上,消費者每月付了光纖上網費約700元+MOD平台費89元+頻道節目費(依訂購不同套餐約 100元至 270元不等)。其中「上網費」和「平台費」100%都是中華電信收的,頻道節目費由中華電信替頻道商代收,並向頻道商收取20%作為上架費。其實,中華電信每年淨利高達400多億元。
二、 中華電信說:「斷訊是因為台灣互動電視沒有簽約,為了避免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所以無法在套餐播出。」但是事實上,台互已經簽了44個頻道的上下架契約,也在6月初就把延長套餐播出至今年12月31日的合約,先用印完成送到中華電信(後來被中華電信退回)。6月30日,在NCC的建議下,台互再一次開立播出同意書親送至中華電信及NCC。台互都已經提供了「同意所屬於家庭豪華餐中之頻道自106年7月1日仍繼續於家庭豪華餐中播出」的同意書,怎麼還會有違反著作權法和相關法規的問題?
三、 中華電信說:「為了MOD的健全發展,建議豪華頻道商依收視率分帳。」但是事實上,中華電信要求所有頻道都按照他們提供的收視率數據來分帳。這些收視率數據並沒有公正第三方的檢驗,如此一來,鄭優董事長就可以利用操縱收視率,來控制每一個頻道營運商。而中華電信並不是「建議」頻道商,而是「強制」頻道商一律要遵從,否則就趕出套餐,台互和友量的頻道被斷訊就是證明。另外,中華電信是政府掌控的國營事業,依照法律規定,MOD必須是「開放平台」,因此中華電信強力介入,制定「套餐內」的遊戲規則,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四、 中華電信說:「MOD 13年來虧損300多億。」鄭優董事長要大力改革?但是事實上,MOD帳面虧損300多億,其實是中華電信內部做帳分攤的問題。這十多年間,光纖上網的業務恐怕賺了不只2000億元。而且,MOD已經有135萬戶,其資產價值用有線電視一半來算,至少也價值400億元。從這個角度來看,MOD不能看成是虧損。
台灣互動電視表示,鄭優為了把自己塑造成MOD的救星和經營之神,故意強調MOD的虧損,把中華電信以前經營者和所有員工的努力都一筆抹殺。因此這次MOD爭議絕非一般的商業分潤糾紛,而是針對性的打壓特定頻道營運商,好讓鄭優可以全面控制MOD所有的頻道營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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