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

勞動部:大學身障進用排除兼任助理 有顧及三方權益

勞動部:大學身障進用排除兼任助理 有顧及三方權益

昨天(4日)身心障礙聯盟與立法委員召開聯合記者會發表聲明,對於勞動部將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一律排除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規範之定額進用制度,駁斥勞動部的處理方式違法越權,對此勞動部回應,這是衡量社會、學校、學生三方權益的作法,並提出4點做出回應。

大學減少身障數 恐危及身障學生工作權!

大學減少身障數 恐危及身障學生工作權!

勞動部法規委員會昨天達成共識,對於專科以上學校僱用學生兼任助理,參加勞工保險而月領薪資未達每月基本工資數額1/2者,可不必計入身障員工聘用人數的母數計算,也就是大學可以減少身障人數聘僱。對此身障團體認為,這恐危及身障學生工作權。

大學身障進用 可排除兼任助理

大學身障進用 可排除兼任助理

勞動部法規委員會昨天達成共識,對於專科以上學校僱用學生兼任助理,參加勞工保險而月領薪資未達每月基本工資數額1/2(10,004元)者,可不必計入身障員工聘用人數的母數計算,也就是說,身障員工聘用人數的母數採計排除學生勞工後,大學進用身心障礙者的數量可因此降低,預估今天將發布函釋。

勞動部:兼任助理需納勞保 可惜各校並未重視

勞動部:兼任助理需納勞保 可惜各校並未重視

勞動部上月發布指導原則,指出兼任助理之報酬與工作內容有勞務對價關係,就應視為「勞工」,呼籲校方為其辦理勞健保,但台師大、台大、政大卻紛紛縮減工讀生或兼任助理名額,對此勞動部感到相當遺憾,雖然經過多次溝通,可是各校並未重視。

勞動部:兼任助理是勞工 校方須為其投保

勞動部:兼任助理是勞工 校方須為其投保

學生兼任研究助理常被學校認定是「學習」身分而非「勞工」,所以未能享有勞動保障,對此,勞動部今天特別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若學生在學校從事教學、研究等工作且與校方有對價關係,雙方就會被認定為有雇傭關係,學校必須為其投保勞健保、辦理退休金。

兼任助理沒勞保勞退 勞動部:將立即查明

兼任助理沒勞保勞退 勞動部:將立即查明

高教工會今天上午至勞動部陳情,表示學校未依規定對所僱用兼任助理辦理勞工保險,也沒有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嚴重損害勞工權益,對此主管機關表示,將立即查明並輔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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