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

月薪中位數達4.15萬 勞長:會適時檢討薪資透明化門檻

月薪中位數達4.15萬 勞長:會適時檢討薪資透明化門檻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日表示,由於民國108年每月平均薪資已達新臺幣4.15萬元,因此未來會適時檢討,薪資揭露標準不會永遠都固定在新臺幣4萬元。

月薪低於4萬「應徵前」要公開薪資 老闆違法最高罰30萬

月薪低於4萬「應徵前」要公開薪資 老闆違法最高罰30萬

《就業服務法》新制去年11月底實施,規定薪資未滿4萬元的徵才訊息禁寫「面議」,必須公開揭露薪資範圍,不過上路以來,有求職者反映雇主在面試時,才向員工揭露薪資,因此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近期將發布解釋令,以區間、定額、最低數額等3種方式規範,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月薪低於4萬揭露範圍太大「有寫跟沒寫一樣」 勞部研擬1招來解套

月薪低於4萬揭露範圍太大「有寫跟沒寫一樣」 勞部研擬1招來解套

《就業服務法》新制去年11月底正式上路,企業刊登職缺若未滿4萬元,雇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禁止寫「面議」2個字,不過外界質疑雇主故意拉高薪資範圍來規避,讓求職者直呼根本是法律漏洞,有寫跟沒寫一樣。勞動部表示,從施行迄今確實有民眾陳情,薪資範圍過大是否合法,因此研擬以行政指導的方式,讓薪資範圍能夠訂得更為明確。

公司月薪開「2.2萬到15萬」也合法 立委批法「有修跟沒修一樣」

公司月薪開「2.2萬到15萬」也合法 立委批法「有修跟沒修一樣」

《就業服務法》新制11月底正式上路,企業刊登職缺若未滿4萬元,雇主應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禁止寫「面議」2個字。立委王育敏今(12)日表示,有一家公司以薪資2萬2000元至15萬元聘僱一個人,直呼根本是法律漏洞,「有修跟沒修一樣」,勞動部對此回應,確實有發現薪資過大,喪失接露原先修法意義。

懶人包/過半企業職缺寫薪資面議 今起求才「月薪少於4萬」全揭露

懶人包/過半企業職缺寫薪資面議 今起求才「月薪少於4萬」全揭露

求職者在應徵工作時,許多工作薪資都寫「面議」2個字,有時候真的好難開口,不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今(30)日起若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不得再寫「薪資面議」,否則雇主可依法開罰6萬到30萬元。

月薪不到4萬要揭露範圍禁「面議」 企業急跳腳靠2招避免挨罰

月薪不到4萬要揭露範圍禁「面議」 企業急跳腳靠2招避免挨罰

《就業服務法》修正案今(30)日上路,月薪未達4萬元不得寫「面議」,不過從三讀拍板到上路才短短21天的時間,讓許多企業措手不及,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劉美葵表示,全台逾9成皆是中小企業,4萬以下的職缺占比高,有些企業直接把職缺關掉,等待法令更加明確後才刊登,但也有公司祭出2種因應措施,以免受罰。

月薪低於4萬禁寫「面議」 人力銀行:10萬筆職缺已揭露薪資

月薪低於4萬禁寫「面議」 人力銀行:10萬筆職缺已揭露薪資

《就業服務法》新制今(30)日實施,企業刊登職缺若月薪未達4萬元,必須公開揭示,禁止再寫「薪資面議」,否則可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鍰。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黃于純表示,在法令生效前,透過多元管道提醒企業,截至29日,有近10萬筆、43%的職缺有明確揭露具體薪資範圍。

薪資不到4萬不能寫面議 30日將開始實施

薪資不到4萬不能寫面議 30日將開始實施

許多大學畢業生在找第一份工作時,都會遇到的困惑就是薪水永遠寫「面議」,這樣的問題未來將解決,今天(28日)公布《就業服務法》修正第5條第2項條文,未來薪資不到4萬元的工作不能寫面議等未公開揭示,不遵守的雇主將6到30萬元。

月薪低於4萬「禁止面議」!老闆最高可罰30萬 人力銀行小心掃到颱風尾

月薪低於4萬「禁止面議」!老闆最高可罰30萬 人力銀行小心掃到颱風尾

所有薪水基本上都脫離不了面議,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若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不得再寫「薪資面議」,否則雇主可依法開罰6萬到30萬元。勞動部表示,訂定一致性標準有些困難,目前暫時不會朝向另外訂定施行細則,未依規定揭露者,除了雇主挨罰外,就業服務機構也得負起連帶責任。

外國人來台做藝術工作 勞部放寬「工作許可」還能24小時線上申請

外國人來台做藝術工作 勞部放寬「工作許可」還能24小時線上申請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2018)年2月初上路,過去外國人在台灣從事藝術工作,須由雇主申請許可,才可在境內工作,不過如今為因應藝術工作的特殊性,可以直接用個人名義向勞動部申辦工作許可。

在台外勞快破70萬大關 8000雇主靠1招繳就業安定費以免挨罰

在台外勞快破70萬大關 8000雇主靠1招繳就業安定費以免挨罰

近年來外籍勞工來台人數直逼70萬,為了方便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勞動部除了開放4大超商繳費外,也可透過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或至全國繳費網線上進行繳費,截至今(2018)年7月已有8000名雇主採用自動繳款的方式,以避免忘記繳費而被罰款的窘境。

求職者不再被凹!企業薪資低於4萬須公開 不可「面議」

求職者不再被凹!企業薪資低於4萬須公開 不可「面議」

為了讓勞資談薪水更透明,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19)日審查《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企業如果提供薪資未達4萬元,必須公開薪資範圍,不能只在求才資訊上寫「面議」。

雇主申請外勞遞補更簡易 預估2千戶受惠

雇主申請外勞遞補更簡易 預估2千戶受惠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外勞若逃跑,原本雇主申請遞補需滿6個月,但修法後滿3個月就可以申請遞補,同時,若雙方適應不良導致契約轉出,雇主可立即申請遞補,但必須在6個月之內,否則超過6個月將重新申請,職訓局預估,將有2千多戶人受惠。

就業服務法今修正 求職者與員工隱私再擴大

就業服務法今修正 求職者與員工隱私再擴大

民眾常遇到求職時,雇主要求提出個人相關資訊,勞委會職訓局30日針對就業服務法施行的細項進行討論,且通過此修正案,未來雇主不得要求員工或求職者提供生理資訊、心理資訊及個人生活資訊,近日將公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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