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罰鍰234億變27億,藍委今日質疑高層搓圓仔湯。(圖/記者徐政璿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公平會2017年以全球手機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濫用獨占為由,祭出史上最高天價罰鍰234億元,不過這項裁罰案卻大翻盤,近期雙方在法院和解,降低罰鍰為27.3億元,卻引發各界爭論不斷。公平會指出,訴訟上和解才能兼顧競爭機制及經濟利益,投資金額及經濟效益也已超過原處分罰鍰金額。
公平交易委員會從2015年2月中旬主動立案調查,由於以不公平的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其他業者參與競爭行為,屬情節重大案件,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於2017年10月對高通祭出天價234億元罰鍰。
不過,公平會近期與高通達成訴訟上和解,公平會同意大幅降低罰鍰,但高通得在台灣進行5年投資,預計將投入7億美元,因此整體罰鍰加上投資金額,屆時將超過原先的罰鍰234億元。
▲針對高通案,公平會表示,訴訟上和解最能兼顧市場競爭與促進產業,經濟效益將超越原罰鍰金額。(圖/記者紀佳妘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曾銘宗今日質疑高通公司的罰鍰轉換為投資,金額高達206億元,不符比例原則,公平會明顯圖利高通,其中是否有高層介入搓圓仔湯?此外,他也說,公平會又不是經濟部,怎能去管到轉投資事項?此一「喪權辱國」、打擊台灣科技產業界的和解,完全違反公平會設立目的及《公平法》立法意旨。
針對高通案,公平會先前就曾表示,高通先前確實繳納27.3億元罰鍰,並另作出在台灣進行為期5年產業投資方案,因此投資金額及衍生之經濟效益顯已超過原處分罰鍰金額,並無媒體所稱「高通234億不罰了」的情形。
公平會也說,身為競爭法主管機關,對於市場競爭機制及所能促進的經濟利益,加上本案牽連重大,原處分作成後所衍生之爭議及影響,以行政訴訟途徑解決可能曠日廢時,爭訟過程對台灣廠商及產業所造成之傷害及影響可能無法回復。綜合考量後,以訴訟上和解解決,最能兼顧競爭機制的正常運作及促進產業經濟利益,並無僅考量產業發展而「自廢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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