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信金集團少東辜仲諒購買壹傳媒案,行政院金管會強調,辜仲諒為中信金董座辜濂松關係人,基於「產金分離」原則,辜仲諒若入主壹傳媒,不僅對於壹傳媒不能有控制經營與主導的實質控制行為,且也不能擔任代表人。(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針對中信金集團少東辜仲諒購買壹傳媒案,行政院金管會強調,辜仲諒為中信金董座辜濂松關係人,基於「產金分離」原則,辜仲諒若入主壹傳媒,不僅對於壹傳媒不能有控制經營與主導的實質控制行為,且也不能擔任代表人。
對於入主壹傳媒,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證實,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13日赴金管會進行相關說明。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根據法則,辜仲諒雖無實質擔任中信金職務,但由於其對中信金持股約7%,且其父辜濂松為中信金兼中信銀董座,加上辜家在中信金董監席次過半,對中信金具有控制主導的權力,因此,屬於金控法中的同一關係人。
桂先農強調,自從金控法通過,對於金融金控董事適格性規範發佈後,主管機關堅持產金分離原則相當堅定,也因此,主管機關希望金控大股東不要控制、經營或主導媒體,且不能擔任代表人。
桂先農補充指出,根據會計準則,持股20%以上者,即認定為子公司,暗示辜仲諒入主壹傳媒不得超過20%。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辜仲諒對於產金分離的政策相當支持,且近日將對入股壹傳媒案作出說明,並相信辜仲諒對做出「正確的決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