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1918:02:45
發言人 孫大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7-1199
主旨 : 本公司說明有關今日報載政府基金發函委外代操業者限制其
購買第一上市類股(F開頭)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1/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1/19
2.公司名稱:TPK Holding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今日報載政府基金發函委外代操業者限制其購買第一上市類股
(F開頭),本公司謹說明如下:
1.本公司為響應政府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的政策,自上市以來,均恪
遵上市管理之規定,相關公司治理及資訊揭露事項均依規定辦理,
並於每季度召開公開法人說明會,以期讓投資大眾瞭解公司營運狀況。
本公司之資訊透明程度,不遜於一般國內上市公司,絕無資訊不對稱
之現象。
2.本公司為觸控技術之領導廠商,公司營運狀況良好,且今年前三季
每股獲利為全國上市公司之冠,財務狀況健全。本公司目前為台灣權
值前一百大之公司,並已列為MSCI 台灣前三十大之成分股,最近兩年
亦成功於海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及存託憑證募集資金,可見本公司之
公司治理及營運狀況均受國際專業投資人肯定。
3.今日報載因特定不法業者之行為,導致政府基金發函委外代操業者
限制投資第一上市公司,如報導屬實,本公司對於此不論各公司營運
及公司治理狀況而一體適用之限制及因此可能造成投資人之損失,深
表遺憾,亦期盼本規定對政府鼓勵外國企業來台上市之美意,及發展
資本市場自由化以振興經濟的政策,不致有不利之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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