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上海火箭村昌碩廠區。(圖/資料照)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福州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在陸禁售7款蘋果iPhone手機,主力代工的台組裝廠包括鴻海、和碩等恐遭拖下水。然而根據陸媒報導,高通在起訴書聲明,在陸禁售的產品不含和碩生產的iPhone。
和碩對此表示不便評論,然而遭禁售的其中一款包含iPhone 8,在目前全球銷量穩定。法人認為,依據該聲明,身為獨家代工的和碩,警報暫獲解除。
根據陸媒《第一財經》取得該案判決書,報導指出,高通聲明裁定書不適用蘋果委託和碩聯製造的蜂窩產品,換言之,被禁售產品不包括和碩生產的iPhone;並引述相關律師表示「高通可能與和碩達成了協定。」
報導引述判決書指出,該案是去(2017)年11月15日立案,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禁令,請求蘋果7款iPhone侵權產品停售;且高通為此提供3億元人民幣作擔保,並付5000元的案件申請費。
統一全球新科技基金經理人郭智偉認為,遭禁售的七款舊iPhone,占所有iPhone在中國大陸的銷售量預估為20%-30%,而蘋果在中國大陸的營收佔比約為20%,因此對於蘋果營收影響落在4%-6%;過去一年蘋果的業績成長主要來自於提高產品平均單價(ASP),且遭禁售的七款手機不是所謂高單價產品款,即使此禁令生效,對蘋果影響不大。
此外,從作業系統來看,郭智偉表示,此禁令並未觸及到目前最為普遍的iOS12版本,僅有針對2017年發表的iOS11版本,換言之,即使是舊機種的銷售也都已經升級到iOS12了,郭智偉認為,幾乎沒有影響,但此部分仍需要進一步研究。
安聯台灣科技基金經理人廖哲宏表示,此事件對台廠供應鏈影響有限,其一,是中國佔整體iPhone銷售不到兩成;其二,是中國的消費型態以購買新款式為主,基於以上兩點,對於台灣相關供應鏈廠商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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