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有三支箭,讓想回來的台商可以順利匯回、鮭魚返鄉(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引導海外資金回來,財政部心中有三箭,一,各區國稅局設置「單一窗口」,第二支箭,最快下周就會發布,就是解釋海外資金回,對於證明文件的鬆綁,並且給各區國稅局統一標準;第三支箭就是,設立「台商回台的專法」鼓勵台商回台投資5+2產業。
在財政部的心目中,引導海外資金回台的方式,第一種方式,就是各大國稅局設立單一窗口,讓企業透過會計師匿名詢問,或者是輔導企業回台,目前南區國稅局已經有成功匯回的案例2件。
第二支箭財政部最快下周就會公布解釋令,讓台商在海外的資金如何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資金更為明確,也有統一標準。例如說,如果10年前在海外銷售的房子,已經超過7年的核課期間,納稅義務人如何證明是10年前所發生的證據。
以現在來說,納稅義務人除了要提出10年前的銷售之外,還要證明這10年來,資金的流向確定是該筆資金無誤,對於台商來說,這不僅繁雜,且根本沒有辦法達成,所以就不回來了,所以在證明所得上,財政部將給予鬆綁,例如只要提出10年前的銷售房屋證明即可,中間的資金流向就予以簡化。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營運長許祺昌表示,財政部可能要觀察第二支箭的成效,才會決定是否要推動第三支箭,也就是現在行政院正在討論的「台商回台的專法」。據了解,專法的概念也先區分所得,而非外界所以認定的資金回來就要課稅,但是會走到專法的,大部分都是無法證明本金還是所得,所以區分所得就變得很重要,財政部可能要推定一個比例,這也是無法證明資金為所得或本金的的台商引頸期盼。算出所得之後,投資5+2的產業的所得就會給予優惠稅率(第一年10%、第二年12%)剩餘的資金就是原本的稅率20%。
財政部表示,專法要推動必須經過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認定後才能夠確認。許祺昌認為,APG不太會涉入要給台商多少優惠稅率等,台灣主要是要跟APG證明,即使台灣要吸引資金回來、給予台商優惠稅率,在洗錢防制的工作上也不會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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