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執行長胡亦嘉。(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街口支付的母公司街口網絡昨天(4日)宣布取得國票華頓投信的股權,國票華頓投信執行長將由街口執行長胡亦嘉出任,但因證期局規定投信經理人一定要專任,若胡亦嘉沒有放棄街口執行長一職,此人事案恐會被金管會打回票。
銀行局副局長王立群表示,取得國票華頓投信的股權的是街口支付母公司,不是街口支付直接轉投資,因此不是電支直接轉投資,依照電支規定機構負責人兼職並沒有相關規定,但參考銀行、金控負責人兼職規定,會看是否涉及利益衝突跟競業關係,若未違反的情況下,會容許電支負責人兼任職務。
王立群接著說明,街口跟華頓有合作關係,目前沒有競業的關係,負責人有兼職法規上沒有不合適,但要確保本職跟兼職的有效執行,但因為此案所涉及的是投信事業,就要符合證期局相關規定。
但依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投信事業經理人只能「專任」。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如果街口執行長要兼任投信經理人,會牴觸到專任的問題,如果要來投信當董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人、業務人員,都一定要專任。
但執行長算是經理人範圍嗎?張振山表示,目前金管會還沒收到案子,送件進金管會後,要看他實際負責的業務範圍,看他定位在公司的職稱,「不要弄一個頭銜是公司法裡面沒有的,有執行業務的就一定要專任。」
依照規定,投信經理人、業務人員都要先到公會登錄,由公會轉人事案到金管會,經過金管會核准才生效,所有投信經理人員都要經過這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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