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臉書列出,高雄市「公司登記狀況」觀察經濟情勢,發現批發零售、營建工程、製造業和旅遊餐飲業等行業,3個月內共減少了825家公司,批評「他的『拚經濟』方向很可能根本錯了」,不過經濟部商業司表示,去年11月《公司法》修正,無營業的公司必須申報大股東資訊,因此請地方政府加強清查,可能與這個原因有關。
▲高雄市長韓國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去年11月新《公司法》上路,最受業界關注的是第22條之1規定,公司應每年以電子方式申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資料,若有變動者於變動後15天申報。
經濟部商業司官員表示,為配合防制洗錢評鑑,新公司法去年11月正式上路,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都必須到「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申報,因此請各地方政府加強清查無營業公司。
另據公司法第10條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6個月沒有營運,或是開始營運後自行停止營業6個月以上,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據地方主管機關報請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命令解散。
官員指出,部分公司誤以為停業即可不用申報大股東資訊,同時也提醒企業命令解散後才能不用申報,因此預估這1、2年來命令解散或自行辦理解散登記的家數會越來越多。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