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2214:06:17
發言人 施建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36295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售不良債權乙案,本金金額為
新臺幣1,955,420仟元及美金3,404仟元,並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
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開標售事宜。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2
2.公司名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該當
5.發生緣由: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3.3金管銀(三)字第 09700029500 號
令公告
6.因應措施:尚須公開標售以決定交易價格及交易相對人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該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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