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全家對頂新集團提起訴訟,敗訴收場。(圖/路透社)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全家(FamilyMart)對頂新集團提起訴訟,指控頂新靠全家在中國大陸賺進大把鈔票,卻未公平給予相關收益與權利金,要求頂新讓出佔了中國大陸全家60%的股權。據悉,開曼群島法院已宣判「日本全家敗訴」,所有的訴訟費用由日方負擔。
綜合媒體報導,有知情人士透露,頂新把人家的孩子養大,日本全家最大股東伊藤忠卻要跟頂新拆夥,無論原因是什麼,日方其實違約在先,因合約中規定雙方如果發生爭議,要先走「商業仲裁」,日方卻告到開曼群島。
據了解,頂新其實已經在2018年11月底,就向國際商會仲裁院(ICC)狀告日本全家違約且提出仲裁。追溯整起事件,《彭博》報導提及,頂新和日本全家一同合作在中國大陸開設全家便利商店,但後來根據知情人士與相關法律文件內容顯示,雙方合作岌岌可危,頂新目前在中國大陸經營2500家全家便利商店,應要向日本全家分享收益與繳交權利金。
對此,日本全家當時指控,頂新沒有依照合約內容履行,因此向開曼群島法院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頂新放棄持有的中國大陸全家60%持股,如今判決結果出爐,日本全家被判敗訴。
根據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相關數據提到,雖然7-Eleven在中國大陸的店面數贏過全家,但全家在銷售額方面仍勝過7-Eleven,目前中國大陸便利商店的銷售額高達170億美元,全家就佔了8.4%,僅次於本土的東莞糖酒集團有限公司,日本全家告上頂新,就是為了爭奪這塊市場大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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