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前6個月提起爭議審議數量達2,018件,其中又以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占最大宗。(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無論是勞保或就保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若遭勞保局拒絕核定,可透過勞、就保爭議審議程序進行救濟,有機會再次審查。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2019上半年提起爭議審議數量達2,018件,其中成功撤銷原核定結果的件數為615件,翻盤率逾3成。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1月至6月底止,勞、就保爭議審議審結案件數高達2,018件,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843件(41.77%)為最高,緊追在後的是失能給付爭議案件有501件(24.83%),二者合計占爭議案件比例約6成5。
另觀察審議結果分析,截至今年6月底,撤銷原核定案件數為615件,撤銷比率為30.47%,顯示民眾透過勞保爭議審議制度獲得救濟的比率約3成,換句話說平均10件中有3件可以獲得救濟。
舉例來說,在果菜市場工作的志宏有參加勞保,不過在2016年底因罹患癌症過世,他的女兒向勞保局申請勞保死亡給付時,由於斷斷續續透過職業工會加保,也沒有具體工作事證,被取消勞保投保資格,隨後向勞動部申請爭議審議,由於提出工作紀錄、交易證明,取消原核定,勞保局查明後重新核定恢復投保資格,並核付死亡給付。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表示,勞、就保爭議審議是訴願前的行政程序,民眾可在核定處分的60天內提出申請,針對民眾所提出的新事證進行處理,按照規定來說,8成民眾在3個月內會收到審定書,若是特別案件最多可延長2個月,民眾若有不服則可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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