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自9月1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同時以84條之1為配套。(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已公告自9月1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同時以84條之1為配套(俗稱責任制),屆時,住院醫師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上限,以及4週總工時320小時為上限,預計將會有4680人受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指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不僅可以跟一般勞工一樣受勞基法保護,還可以加入勞退新制,且最重要的是上班工時可以受到限制,不再沒有天花板,且若超過規定工時,資方還要按照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勞動部指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蔡英文總統的重要勞動政見,從9月1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同時以84條之1為配套,這項措施的推動已經進行了3年多,勞動部配合衛福部,與勞資雙方團體共同檢視衛生福利部106年訂定的「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各項內容的妥適性。
衛福部近日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發布「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就住院醫師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上限,以及4週總工時320小時為上限,明確且合乎醫療現場需求規範,除維持工時、例休假之彈性外,並充分保障住院醫師勞動權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指出,住院醫師在還沒納入勞基法時,跟資方簽訂的是民法「雇傭契約」,當時僅有衛福部的工時指引約束,且當時住院醫師也無法加入勞退,如今納入後,每個住院醫師都要跟醫院簽訂約定書,並送往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另外,黃維琛提到,不僅僅是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有納入勞基法,就算是公立醫院的住院醫師,但並非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也一併適用,預估大約有4680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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