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圖/資料照)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永豐金及永豐銀行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控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晋源,當初擔任出售子行美國遠東銀行專案負責人時,疑似有隱匿實際的資產價值,將依違反金控法及銀行法控告張晋源背信罪。
永豐金及永豐銀行表示,自2016年10月起,基於金管會民眾陳情來函及金控董事會要求,歷經近三年進行相關釐清及調查,於今年6月間經訴訟取得財務顧問公司摩根士丹利提供之郵件,並逐一檢視,發現當時專案負責人永豐銀行前總經理張晋源,刻意隱匿實際出售資產之價值,涉有未有於董事會中充分揭露FENB高達6,928萬美元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等,合計約當新台幣21.5億元。
此案的財務顧問摩根士丹利受到永豐銀委託,未善盡顧問職責及善良管理人的應盡的義務,所以永豐金認為,造成永豐金、永豐銀出售美國子公司給Cathay只有3.53億美元,確實造成公司的股東權益嚴重受損,因此向摩根士丹利求償21.5億元,至於張晋源的民事部分則視案件發展,提起民事求償。
根據永豐銀調查,張晉源在項臨時董事會報告FENB交易案時,未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及「備抵壞帳迴轉價值」列入出售的資產,但是卻有向買家均有揭露這兩筆價值,顯示其自始即知悉這兩筆的價值,卻刻意隱匿董事會;此外張晋源在整個交易案中,竟要求專案小組違反公司規範,使用私人郵件處理本交易案,且不僅事後未告知,也拒絕相關紀錄,Cathay已經在2016年6月30日董事會通過本交易案,卻聲稱買賣雙方必須在7月8日同日召開董事會,並且不顧當時是颱風假處理程序不公。
外界傳言,張晋源是之前永豐銀三寶案的吹哨者,今日被永豐銀告背信罪,引發外界討論。針對外界質疑,永豐銀是否「挾怨報復」,永豐銀表示,2016年金管會收到檢舉永豐銀賤賣美國子行,當時張晋源還不是吹哨者;另即便他是吹哨者,若有行為危及股東權益,公司還是應該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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