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遭美國重罰案,檢方以涉嫌違反證券交易罰為由,向法院聲押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前主任秘書王起梆;至於尹衍樑的部分則是在移送北檢複訊約2小時後,遭到請回。
根據《中央社》報導,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2012年時,在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指控,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有可疑的未申報交易,並要求其提供相關帳戶資料,但最後卻沒有獲得完整回覆,質疑涉及兆豐金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重罰1.8億美元(約56億台幣)。
北檢10月3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偵辦兆豐銀案,由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檢察官楊展庚等9名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刑事警察局,並前往台北、新北相關涉案人住處、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等處執行搜索。
另外,尹衍樑、王起梆、兆豐銀泰國分行董事長魏美玉(鑒機監察人)等18名相關人士,被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說明。10月4日,蔡友才、王起梆在中午12時,遭到檢方以涉嫌違法證交易法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蔡友才在兆豐任內時,借貸給潤泰集團關係企業的金額高達237億,隨後蔡在閃退兆豐董座後,就任由潤泰間接出資「鑒機資產」的董事長一職,此事也讓檢調懷疑蔡與潤泰總裁尹衍樑的關係非一般;此外,蔡在9月初時才遭認定,於美方重罰兆豐金消息尚未曝光前,先行賣掉手中300張兆豐持股,涉及內線交易,以300萬交保後遭到財政部撤銷一等財政獎章,而兆豐金則轉向蔡求償遭到美方及金管會開罰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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