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近5年來金管會對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裁罰18件,累計罰鍰金額達9,500萬元。(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銀行理專盜用客戶款項的事件層出不窮,金管會單是今(2019)年就已開罰8家銀行業者,罰鍰金額高達5,100萬元,且還有2家尚未進行懲處,因此銀行局除了裁罰外,同時也要求銀行加強內控,並提醒消費者要小心這3種情況,容易讓不肖理專有機可趁。
根據金管會統計,從2015年至2019年8月,銀行理專挪用客戶款項被罰案共有18件,裁罰金額合計達9,500萬元;進一步觀察近5年金管會裁罰理專監守自盜事件,2015年只有1件、開罰300萬元;2016年3件、開罰1,200萬元;2017年4件、開罰1,900萬元;2018年2件、開罰1,000萬元;到了2019年8月22日則一口氣大增至8件,罰鍰高達5,100萬元。
觀察過去發生理專挪用客戶資金弊案,最容易出問題可歸納成3種情況,銀行局官員表示,首先是客戶不要把存摺、印鑑、網路帳號及密碼交給理專,通常客戶和理專已有長期往來的合作習慣,因此對理專信賴度較高,往往就會將重要的存摺、印鑑等一併交給理專處理,這時容易產生盜用資金的風險。
第二是客戶到銀行投資時,通常會把錢從存款帳戶領出來,投資想要的商品,但過去有發生過,客戶待在貴賓室中,不肖理專拿到印章、取款條後,趁機動手腳多蓋提款單,因此呼籲,所有交易過程都要緊盯,最好是親自到櫃台辦理,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第三是,客戶自身要勤於對帳,且要注意對帳單是否由銀行所開立的,先前也有發生過客戶看不懂銀行的對帳單,因此由理專製作對帳單給客戶,這時也是讓不肖理專有機可趁,所以一定要事後核對清楚。
銀行局官員提醒,避免理專挪用自身的資金,最好的方式就是「處理過程不要假手他人」,同時也會要求銀行加強內部控制流程,於是去年底找過銀行業者開會研議,訂定相關作業流程,防堵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
統計也顯示,到今年10月15日為止,銀行局對銀行業開出15張罰單,罰鍰金額達6,950萬元,較2018全年的24件、罰鍰金額4,816萬元,皆有增加的趨勢,主要是今年有多家銀行理專監守自盜,而被罰最多,還不包含玉山銀、永豐銀也有被檢舉,但尚未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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