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兩岸人民幣業務農曆年前將正式上路。中央銀行宣布,人民銀行(中國央行)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中銀台北)25日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待中銀台北完成相關業務,外匯指定銀行(DBU)即可與中銀台北簽署清算協議,並辦理開戶,最快農曆年前銀行即可辦理人民幣業務。
中央銀行表示,人行與中銀台北已於25日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為利外匯指定銀行(DBU)及早開辦人民幣業務,1/28中銀台北將依規定向央行遞件申請為人民幣清算行。
緊接著,央行與中銀台北將於1月30日上午8時30分邀請指定銀行(DBU)於央行共同舉辦有關人民幣業務之法規及清算說明會。
央行表示,待中銀台北完成相關準備工作,指定銀行(DBU)即可與中銀台北簽署清算協議並辦理開戶,最快可於農曆年前有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
央行25日並發布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根據辦法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之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且自然人每日匯款至大陸地區的限額為人民幣8萬元;其用途應屬經常項目,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