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宏達電(hTC)被爆料,原本過年前該發的第2階段激勵獎金沒了,引起內部不滿,有員工寫匿名公開信給執行長周永明,質疑公司要5000多名工程師採責任制,每天工作12小時,1年超時達1000小時,相當不合理,認為「沒領這麼多錢,不該做這麼多事。」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宏達電工程師寫了一封公開信給周永明,指出公司從2003年開始推動責任制後,每天的上班時間從8.4小時變成12小時,且週六日也只能擇一休假,甚至特休和積假若沒在隔年底休完就自動歸零。
該工程師認為,配合公司這樣上班已經沒有加薪了,因此所有人都把激勵獎金當成超時的補償金,沒想到今年卻沒有發放,大家當然不是被主感召,也不是天生的義工,圖得就只是分紅。除此之外,也有員工乾脆在網路發起團購買對手三星、iPhone和Sony手機活動,以示不滿。
hTC回應,2012年的第一階段激勵獎金已在去年第3季發放,年終獎金則在2月5日入帳,並強調公司向來遵守《勞基法》,除了例休假外,經常鼓勵員休年假。至於加班費問題,宏達電表示,員工可以提出申請,但須經部門主管核准。
對此,勞委會指出,電子業並非法定適用責任制行業,僱主須付給勞工加班費,且每天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每周至少要休1天假,特休假沒請完得折算工資給員工。勞委會還表示,只要有人檢舉,就會進行勞動檢查,違法可開罰2萬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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