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產業,勞動部將新冠肺炎認定為「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之「事變」,凡只要受到疫情影響之產業,只要預防或復健重建而有加班需求者,將可鬆綁七休一限制,每日工時也可超過12小時,每月加班工時可突破46小時上限。
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5)日表示,若事業單位因為疫情關係且是「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規定內的產業,就可鬆綁七休一上限,且在加班工時、國定假日、例假、休息日上也予以放寬。
不過,許銘春也說,就算鬆綁加班上限,但按照勞基法規定,雇主仍要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或是休假來加班的勞工,在事後也需要補修這都是有相關規範,一定會注意到勞工的健康安全。
另外,針對目前因疫情而出現大量需求的食物外送員是否有強制業者給予安全保障,許銘春則說,勞動部都有積極向平台業者進行宣導與輔導,一定要讓外送員有相關的防護措施,業者必須要提供口罩、清潔消毒用品等防疫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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