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疫情衝擊國內經濟表現,政府積極推動各項紓困措施,金管會今(26)日宣布,提供3大監理寬容措施,包括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延後1年(2023年)實施、風險係數LTV法延後至2021年6月上路、系統性重要銀行內部管理資本增提2%,也延後1年實施。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對於經濟與金融市場的影響,金管會表示,各國政府已採行相關財政與貨幣政策等紓困措施,各國金融業監理機關也配合陸續發布與銀行業資本計提相關的暫行措施,使銀行能投入資源因應疫情帶來的影響。
面對疫情衝擊,各部會已提出相關紓困振興貸款辦法,已採行相關措施,請銀行業者配合協助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及企業,包括針對個人金融產品及企業貸款提供緩繳或展延等協處機制、推動小規模營業人簡易申貸方案、對於本國銀行依據「中央銀行辦理銀行承作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作業規定」辦理之專案貸款,在風險可控之原則下,將正常授信資產之備抵呆帳提列標準由1%調降為0.5%等暫行措施。
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指出,為進一步促使國銀能積極參與各項紓困政策,持續發揮金融中介功能、對市場提供信用,金管會在參考各國監理機關所提措施,評估台灣銀行業經營現況,並衡平紓困及維持金融韌性的考量下,將續採取3項監理寬容措施。
首先是配合國際規範延後1年實施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最終改革文件,由於資本計提將提高銀行所需資本且較為複雜,延後1年實施,讓銀行人力資源及釋出銀行資本的效果,以支應配合辦理紓困,並持續對市場提供信用,因此金管會決定調整實施時程,同步延後1年至2023年實施,與國際同步接軌。
第二,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的曝險,採用貸放餘額對抵押不動產貸放價值的比率,適用不同的風險權數(LTV法),金管會原規劃於今年第3季實施,但由於銀行採用LTV法涉及內部作業準備與調整,為使銀行能投入內部資源因應疫情帶來的影響,因此延後1年至2021年6月實施,預計下半年公布相關規範,推出實施後銀行可增加1%至2%的資本適足率。
第三,5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應提列的內部管理資本要求2%,將延後一年實施,也就是從2021年至2024年分4年提列完成,而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的時程,也配合延後至2021年8月底前申報。
金管會先前公布5家系統性重要銀行名單,包括中信銀、國泰世華銀、北富銀、兆豐銀、合庫銀,代表銀行「大到不能倒」,否將將會引發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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