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有議員指出,民眾持三倍券到銀行兌換現金時,被行員認定假券而拒絕。對此,經濟部駁斥傳言,表示兌換日期為7月23日才開始,呼籲勿製造假消息,混淆視聽破壞社會秩序。
▲有議員指出,民眾到銀行持三倍券兌換現金遭拒。(圖/記者黃士原攝)
振興三倍券自7月15日開放領券,至今日下午4時累計已超過1,118萬人領取,其中第1梯次於超商、超市預訂領取者有逾713萬人,直接至郵局領用者約405萬人,已領券民眾於109年12月31日前皆可持三倍券至實體店家消費,店家於7月23日起可至全國金融機構辦理兌領作業。
經濟部指出,三倍券兌換要點的第6點中,明確規定兌領期間為7月23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針對議員說法,經濟部認為與實情不符,請民眾切勿聽信及轉傳任何不實消息。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振興三倍券有3項技巧可加以辨認,包括摸一摸「凹版印紋浮凸符碼」,主要印紋及視障浮凸符碼用手觸摸,可感覺墨紋凸出紙面;轉一轉,有變色墨隱藏字,輕轉振興三倍券其左上角面額數字,呈現金色與綠色之變化等防僞特徵辨識;看一看,台灣島形左下方,以15度角側面檢視,浮現200、500字樣,以及迎光透視可見不固定位置的梅花圖案,可能為完整或不完整德梅花圖案,部分梅花圖案並不影響其使用及後續的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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