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2117:01:58
發言人 顏昌盛 發言人職稱 市場暨投資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788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第17款
事實發生日102/03/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三路五號(智原科技辦公大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民國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民國一0一年度決算報告。
(三)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調整情形之報告。
(四)本公司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
二、承認事項:
(一)民國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民國一0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案內容將依規定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即一0二年四月三十日前)
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二)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三十八日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財務部(300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三路五
號)。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04月13日至102年06月11日止,停止股票
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之股東,請於102年4月12日(星
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開會通知書於股東會召開三十日前按股東登記於本公司之通訊地址寄發給各股
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電話(02)2326-8818。
(五)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
股東常會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公司對持股未滿一仟股股東不另寄
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洽辦開會事宜,電話:(02)2326-8818。
(六)特此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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