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有舊制勞退年資,退休金該怎麼計算呢?(圖/pixabay)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在某公司工作了25年的翁先生,即將在今年9月底辦理退休,但按照他的勞保年資來看,他在2005年7月1日勞退新制上路時,就從舊制轉為新制,舊制年資約10年又7個月,翁先生很關心,他是不是還有機會領到舊制退休金?究竟舊制退休金是怎麼計算呢?
根據翁先生的薪資來看,他在2005年,每月薪資4.2萬元,現在薪資是6.6萬元,如果舊制是用當年的薪水當基數,真的差很大。
勞動部指出,勞工退休制度因為有新舊制,有不少勞工處於銜接新舊制,保留舊制年資,又同時有新制年資的勞工,其中,新制的退休金,因為是按月提撥6%到勞工個人帳戶,因此勞工一定領得到;但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必須持續留在該家公司工作,直到達到勞基法53條規定的年資與年齡,才能領到舊制退休金,如果未達到標準前就離職,保留的舊制年資只能領資遣費或作廢。
根據勞基法第53條自請退休規定,勞工只要達以下3項條件之一即可退休。
一、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
二、工作25年以上者。
三、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凡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者,勞工有權隨時請求退休,縱使雇主依勞基法第 11 條規定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亦應依同法第55 條及84條之2規定發給退休金。
而舊制退休金標準是前15年資,一年兩個基數,第16年起一年一個基數,而未滿半年則以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以一年計算。以翁先生為例,舊制年資總計10.7年,因此可以領到22個基數(10+1)x2的舊制退休金。
至於工資標準怎麼計算?第55條規定是「核准退休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其中「平均工資」在第二條的定義,發生的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所得之金額,換言之,平均工資的計算標準會是以提出核准退休時的平均工資,作為計算標準。
以翁先生為例,他2005年從舊制轉到新制,又繼續在該家公司工作到今年,總年資達到25年,已經達到勞基法舊制退休金標準,因此他退休時,公司必須支付他保留的10年7個月的舊制退休金。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上述案例由於後面的年資是轉為新制勞退,根據勞基法規定新制勞退必須年滿60歲才能申請退休金,他還是可以在今年先辦理退休並領取舊制退休金,接下來等到年滿60歲後再向勞保局提出新制勞退退休金的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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