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5G與4G共構基地台(資料照片/中華電信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3日通過「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電信商建設新的基地台,只要超過原「5G事業計畫構想書」承諾的各年度建設數量,都能列入補助申請對象,補助金額則是依據電信商標得的頻譜數量,以及基地台增建數量,包含中華電、遠傳、台灣大、台灣之星等4大電信商於110年(含109年建設)將可獲總額99.23億元的政府補助款。
翁柏宗表示,依照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三期預算,已核定提供補助給電信商,希望透過補助加速5G建設,原本電波人口涵蓋率由5年50%增為85%,時間上則由5年達成85%涵蓋率,提前為2年半完成。
NCC基礎設施與與資通安全處處長鄭明宗指出,整個補助計畫是5年共框列266億元,目前已確定的預算是110年(含109年)99.23億、111年55.73億,112年起加入使用國產器材的數量做為補助參考(約40%)。
▲NCC通過「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確認政府補助5G基地台建設經費分配比例。(圖/NCC)
NCC表示,前瞻5G基礎建設計畫是提升國家數位競爭力的重要政策,將依「公平、明確及易操作」原則,以「建設競賽」機制計算補助金額:
一、電信業者所提「5G事業計畫構想書」承諾之各年度建設5G基地台數量為基準,就超過部分始予以補助,並將補助比率依建設數量、頻率數量及新建網路(包括基地台)使用國產廠牌設備比例分別設定級距。
二、超過門檻數愈多補助比率愈高,使業者間彼此競爭,帶動國產廠牌設備之發展。
三、申請補助基地台訊號涵蓋位置及空間選擇,應以公共建設及國家利益思維及戰略地區為優先考量,並保留部分經費供5G垂直場域申請,以促進智慧製造等相關應用發展。
四、申請人每年度申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其該年度建置費用總金額之49.99%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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