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財報因疫情遲交,金管會呼籲,必須在8月12日前申請展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疫情影響公開發行公司公告申報110年第2季財務報告,金管會今(15)日表示,若無法如期交出,應於今(2021)年8月12日前申請展延。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如果公開發行公司受疫情影響致無法如期公告申報110年第2季財務報告,應經董事會通過延期申請相關事項,包括預計展延期限、具體辦理時程(須洽會計師表示合理性意見),以及110年第2季自結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等。
並依「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4條規定,於110年8月12日前(第一上市櫃公司為110年8月27日前)檢附前開文件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另外,也提醒公開發行公司,對於上開展延110年第2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相關事項,應依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重大訊息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相關說明,讓投資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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