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超級充電站。(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電動車免課貨物稅優惠原在2021年底屆滿,但為扶植我國電動車產業,財政部日前指出,已與經濟部已取得共識,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將延長實施4年至2025年12月31日,估可帶動電動車產值近千億元。行政院預計在4日院會中通過修正草案。
根據評估,透過電動車減稅優惠,電動汽車在2018年到2021年之間增加1萬283輛、電動機車增加17.1萬輛,帶動電動汽車產值571億元、電動機車產值378億元,合計為949億元。此外,增加的營所稅、綜所稅、營業稅等稅收合計8億元。
依現行的「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規定,電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2021年底,目前全國各縣市均為免稅。
自2018年起,我國每年減免電動車牌照稅金額依序為0.43億元、1.7億元、3.6億元,免徵牌照稅確實有助於電動汽車輛數成長。電動機車部分,因多數比照排氣量125CC以下燃油機車,原本就免徵牌照稅。
此次「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扶植國內電動車產業,財政部二度延長電動車免課牌照稅與免課貨物稅優惠,將減稅優惠從2021年的年底展延至2025年的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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