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30日起開辦。(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保局今(22)日公布111年度勞工紓困貸款自12月30日起至111年1月14日受理申請,每人最高可貸款額度新台幣10萬元,年利率1.28%,只要符合資格就可申貸。
勞保局指出,只要是勞保被保險人,且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1年1月14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等以上條件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共有三種方式,可於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臨櫃申請,或是在網路上進行申請,若以上兩種都不行也能將資料備妥郵寄至勞保局。
根據勞保局資料,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原則為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自撥款日起年息1.28%,之後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
不過,勞保局提醒,若是被保險人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就不得申請。
勞保局說,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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